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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放假的问题

广东-深圳 09-17 10:29  悬赏 20  发布者:爬爬小牛 给我留言  回答:(3)
关于国庆放假问题,我们公司是深圳的企业,公司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周日休息),现在关于国庆放假问题,行政部通知放4天假。正文如下:
1:10月1日(星期四)、2日、3日(星期六)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中秋节调至10月4日(星期天);
3: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4日。

请问我们公司这样安排放假算不算违法?
假如违法,我们作为劳动者又应该怎么样维权呢?
问题补充:
注:我们公司周末、法定节假日加班从来没有说是按两倍、三倍工资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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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7 10:36
1企业因生产需要,在法定假日加班,只要给劳动者发放300%的加班费,不算违法。
回复时间: 2009-09-17 10:51
不违法,但是安排在休息日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具体最好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09-09-17 11:07
不违法。
国庆法定假期是3天,中秋法定假期1天,今年中秋和国庆赶一起了,所以加起来是4天,如果把前后两个双休日调整过来,一共就是8天。但是,地方或者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假期,不一定要调整起来放8天。但法定四天假是必需休的,或者加班的话给劳动者发放300%的加班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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