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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方面

 09-13 10:19  悬赏 0  发布者:yvhuax……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威海 回答:(1)
您好,由于我所在部门人员流动性大,部门经理就自己起草一份合同,说是必须在本公司待满6年才可以辞职,而且提前辞职,要返还前几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否则不给转工作关系,如果不签就立即离职(当时公司已经开始给我交各种保险了)。请问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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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9月13日 11时37分
只有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否则没有什么法律效力。
追问:

我们是属于工程预算专业,刚工作肯定经验不足,会有同事教一些知识。但是没有提供什么正规培训什么的。只是正常发工资。这种上班时问问题,属于培训吗?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回答:

这种专项培训费用一般指外部培训,要能提供相应的发票。内部的上岗培训不属于。再说,即使是外部培训,辞职时也只是按年限返还未服务年限的相应培训费用,而不需要返还工资福利等劳动收入。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专业,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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