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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员工未交接清楚 要求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09-14 20:10  悬赏 10  发布者:elaine……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原来的单位是做会展项目的,做了半个月,发现该公司不正规,于是向领导提出离职,领导也同意了。

第二个月发工资日并未拿到工资,于是询问了原单位的同事,被告知原领导说:由于我工作未满一个月,所以作为公司培训费,工资不予发放。然后经过交涉,领导又说只给1000元,如果想要拿到半个月的全部工资,那么公司以交接不清楚,令公司失去2个项目为由,要求我赔偿公司的损失。

离职时,手上有2个项目处于开发状态,但是具体的还未确定是否由我们公司完成,并且有组里的其他同事和我一起开发的。手上该有的工作都已经移交给另外一个同事了,而且在职期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协议之类的。离职后也未有该公司员工致电询问工作上的相关事宜。

现在我想问下请问用人单位现在这样说,我需要赔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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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9月14日 20时21分
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要求支付工资,否则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也可以劳动仲裁。
追问:

王律师,我还想问下,公司要求员工赔偿损失中,在项目方面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例?
我的情况是属于项目还不一定是公司完成的,只是出于前期开发阶段,何况客户方也明确邮件告知,有需要会主动联系我们。事后一直没有电话和邮件。

回答:

1、公司的说法强词夺理,没有证据证明是你的过错造成了公司的损失,不予理睬。
2、投诉,仲裁都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4 20:51
单位做法严重侵犯你的权益.
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9-14 21:03
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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