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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02-17 11:29  悬赏 0  发布者:qrx132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律师您好,我11月3日进公司,现在已过3个月试用期自动转正,但是昨天公司宣布提前和我们几个人解约,还单方面出了份解约书给我邮箱,因为公司规定9点上班,但因为住的远,我进去时领导口头承诺每天可以晚到单位一会没关系,由于没有考勤机,现在他们居然想通过摄像头纪录的时间来定义我每月超过3次迟到而单方面和我解约赖掉一个月的赔偿款。当初进单位时只签过劳动合同,上面是有规定上下班时间,但没有签过公司的劳动纪录及处罚协议。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去劳动仲裁有用吗,他们摄像头取证有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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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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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年02月17日 15时11分
若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规定你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或者没有向你公示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17 11:3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2-17 13:39
“口头承诺”,无凭无据;“摄像头纪录的时间”,有凭有据;“劳动纪录”,有公示渠道就可以,不必定要签。

可以申请仲裁,但您胜算难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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