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退休审批发生的纠纷
天津 02-23 13:23 悬赏 0 发布者:qgmtji……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档案在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公司存档约15年。2015年之前在北京就职(档案未转移到北京用人单位)。2015年初,接受××部定额站(以下简称定额站)邀请,决定回津支持并参与定额站业务工作。
定额站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公司河×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分公司)是长期合作单位,由于招聘对象明确,劳动报酬定额站已与我提前谈妥。因此,我的个人档案通过河×分公司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公司转移到下属的河×分公司。
就我了解,定额站在用人需求的表单中向河×分公司提出需求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高工)1名。即指明需求用人为高级工程师×××(姓名)。
河×分公司与我办理了劳动合同书。但未询问我的技术职称,也未提及高工聘用问题。我本人不通人事聘用程序及事理,只以为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一切手续办妥,只是让我以派出人员身份签署手续即可择日到定额站工作。2015年4月初,到定额站工作。
时年我已59岁,临界退休年龄。2015年11月底,我向河×分公司提出2016年1月份我将年满60岁,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河×分公司告知2016年1月20日前去办理退休申请手续。时至春节来临,告知2月初可得办理退休事项的进展。2月19日,我前去河×分公司。在收到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上,看到表中“专业技术职称”一栏填注的是“工人”。问及河×分公司办事人员为何如此填写,告知定额站没有明确提交高工聘用书,且提出需在半年前提交,并需在市劳动局备案。否则,退休时只能按工人办理退休。
我1996年在原单位就已被低职高聘为高工。因工作繁重,外语未考及格,2003年再次考评,天津市人事局评审通过。在京录用公司一直聘用为高工和投资部经理,回津后到定额站这一年中,定额站仍是按高工使用给与待遇。
希望得到律师的个案分析和法律支持。我希望河×分公司不要将我推到去和市劳动局交涉的场合(河×分公司提出),因为我与河×分公司才是劳务合同关系。但人力资源派遣的专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什么义务和责任我不通晓。与退休时认定为高工或工人的原则我也无力分辨。
此事是通过劳动仲裁还是通过民事诉讼也请律师们提个建议。同时,本案在法律咨询的问题分类中应从属哪类也请律师给与归类提示。
定额站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公司河×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分公司)是长期合作单位,由于招聘对象明确,劳动报酬定额站已与我提前谈妥。因此,我的个人档案通过河×分公司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公司转移到下属的河×分公司。
就我了解,定额站在用人需求的表单中向河×分公司提出需求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高工)1名。即指明需求用人为高级工程师×××(姓名)。
河×分公司与我办理了劳动合同书。但未询问我的技术职称,也未提及高工聘用问题。我本人不通人事聘用程序及事理,只以为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一切手续办妥,只是让我以派出人员身份签署手续即可择日到定额站工作。2015年4月初,到定额站工作。
时年我已59岁,临界退休年龄。2015年11月底,我向河×分公司提出2016年1月份我将年满60岁,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河×分公司告知2016年1月20日前去办理退休申请手续。时至春节来临,告知2月初可得办理退休事项的进展。2月19日,我前去河×分公司。在收到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上,看到表中“专业技术职称”一栏填注的是“工人”。问及河×分公司办事人员为何如此填写,告知定额站没有明确提交高工聘用书,且提出需在半年前提交,并需在市劳动局备案。否则,退休时只能按工人办理退休。
我1996年在原单位就已被低职高聘为高工。因工作繁重,外语未考及格,2003年再次考评,天津市人事局评审通过。在京录用公司一直聘用为高工和投资部经理,回津后到定额站这一年中,定额站仍是按高工使用给与待遇。
希望得到律师的个案分析和法律支持。我希望河×分公司不要将我推到去和市劳动局交涉的场合(河×分公司提出),因为我与河×分公司才是劳务合同关系。但人力资源派遣的专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什么义务和责任我不通晓。与退休时认定为高工或工人的原则我也无力分辨。
此事是通过劳动仲裁还是通过民事诉讼也请律师们提个建议。同时,本案在法律咨询的问题分类中应从属哪类也请律师给与归类提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2-23 15:52
劳动仲裁: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 [天津-河东区]
- 刘秀章律师
- 838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2-23 13:39
要看具体情况定
追问:
刘律师,我可以去您事务所作咨询么?我想委托您作我的律师。
- [天津-南开区]
- 韩士队律师
- 38384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2-23 13:56
建议您先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十多年前建好的房子发生土地纠纷 1个回答0
- 没有宅基证,发生纠纷法院给立案吗? 0个回答0
- 尊敬律师您好,我有个妹妹跟别人人,有债务纠纷,发生冲突,造成死亡 7个回答0
- 我哥与人发生纠纷,被打肋骨骨折一条,并挫伤肺部,只能鉴定轻微 3个回答0
- 河北磁县农村,房屋纠纷邻里发生矛盾,盖房时种种拦足,被强制性拿走 1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刘海鹰)(2024-02-25)·工厂培训和试岗是没有工资的吗?
- (王高强)(2024-01-31)·风险保证金
- (刘海鹰)(2024-01-26)·劳动纠纷/争议
- (罗雨晴)(2024-01-11)·工资结清证明给写了老板拿钱不够工人了,提前说好写了就给发钱现
- (陈利厚)(2023-11-14)·怀孕保胎员工,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才能规避劳资风险
- (王高强)(2023-10-08)·您好,是这样,2022年12月30从公司离职时我们签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