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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湖北 09-22 10:28  悬赏 20  发布者:woaisu……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的父母都是老师,我家的房子是5年在学校从调走了的老师那里买的。卖我们房子的人已经是第二个住户了。由于学校老师都觉得过户很麻烦就都把房产证压在学校里面。所以我家的房产证和大多数老师的一样都是以前第一个住户的名字都没有过户。几天前那个拥有房产证名字的人跑去学校把我家的房产证骗走了,他说要跟我家打官司把房子原价买回去。他的目的是再高价卖出去
我们家该怎么办打官司有希望赢吗
难道我们要无家可归吗
请各位东法律的人给我个答案好吗
还有当时买房子时学校开的发票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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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2 11:46
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很难胜诉。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09-09-22 12:57
有证据可以要求过户,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过户,武汉专业房产案件律师。咨询电话:13207188611.
回复时间: 2009-09-22 20:20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武汉张律师,预约电话15907127056
回复时间: 2009-09-23 08:34
此案关键在收集证据,我可以指导你收集证据,胜诉的可能目前有七成。欢迎联系我。此案学校也有一定责任,需要学校举证和承担一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23 12:31
你好,本案件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首先。作为学校的房产土地性质一般为划拨土地,进行交易的必须首先经过学校同意,并补交土地出让金。你们和第二任之间的合同关系存在效力的问题。因为第二任房主并未实际取得房产证,转卖的行为存在法律障碍。你所表述的买房的发票是指你们购买的发票还是原房主购买的发票?如是你们购买的票据的,可以视为学校同意转让的行为。这样胜诉的希望就比较大!如没有确定的证据,本案件胜诉的几率比较小。不过,对已本案件法院原则上以调解为主,以保护交易的稳定性和社会关系的稳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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