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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赔偿问题

贵州-遵义 09-21 09:14  悬赏 0  发布者:邓希勇 给我留言  回答:(2)
张律师你好!
  我是企业委培的学生,协议要求服务三年,企业要求实习了半年,见习了一年。是否合法
  实习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的8月才结束。
  见习从2010年8月12号签合同,见习一年,企业要求把签合同的日期写为2010年的5月1日,合同上并未说明确是三年
  我在2011年6月25日离职,当时尚未转正,是否属试用期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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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1 17:38
属于,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9-22 12:00
单位的做法不合法.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实习、见习,统称为试用期,而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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