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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受伤,请病假,公司规定入职半年以内员工没有病假,没有病假工资,违法么?

湖北-武汉 03-01 16:32  悬赏 0  发布者:stonel……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于2015年9月17日入职一家新公司,并于12月17日转正,1月份非因工受伤,左脚骨折,需要请病假,病假从1月11日开始一直到2月21日,公司都已批准,从2月22日起公司不再批准病假,并以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入职半年以内员工没有病假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考勤制度中还规定,入职半年以内人员没有病假工资。请问各位专业人士:
1公司规定入职半年以内员工没有病假,且没有病假工资是否合理?
2公司规定没有病假,结果又批准了一个月病假,最后还以没有病假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是否能够获得赔偿?赔偿金额多少?(公司私下说入职半年只能赔偿半个月工资)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本人试用期期间第一个月,也就是10月份的社保当时在个人窗口,所以是自行缴纳的,12月17日转正后,按道理应该在1月份补缴之前的社保,结果由于公司原因社保拖到2月份才补缴,导致断保3个月,致使我无法在2月份住院期间使用医保报销住院费用,这个损失是否应当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当赔偿多少?
在此先感谢各位专业人士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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