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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买卖纠纷

广西-南宁 09-24 02:45  悬赏 0  发布者:tanjun…… 给我留言  回答:(1)
陈兵律师:
      你好!我在中介的介绍下和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约》,当天未给定金2万,后来家里急用钱凑不够首付,不想买房了。想解除合同,中介要我付中介费1万,和赔偿卖方4万。合同里有一款着:买方未支付定金,卖方未收取定金都算违约,需赔偿违约方双倍定金或总房款的百分之十;
我这种情况算违约吗?应该怎么样才能把我的赔偿降到最低。谢谢!!
问题补充1:
当时我以为他们在欺诈我,生意没有理会。1个月后中介发函至我单位要求我在5个工作日之内需继续履行合约,否则解约,付中介费和咨询费1万及与卖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我现在感到事情严重性,所以急求陈律师,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补充2:
已经卖方谈了话,卖方全权委托中介来处理这个事情,他提到他的违约金可以是总房款(60万)百分之十的一半,其他的让我和中介谈好中介服务费和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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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4 11:11
如果合同确实是约定“买方未支付定金,卖方未收取定金都算违约,需赔偿违约方双倍定金或总房款的百分之十”的话,那么你胜诉的可能很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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