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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们公司上班快一年了,公司一直没给我们买社保,我们部门4个人就去劳动局交了资料

湖南-长沙 03-11 21: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我们公司上班快一年了,公司一直没给我们买社保,我们部门4个人就去劳动局交了资料,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以公司没给我们买社保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补交社保。我在百度上查,上面说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如果劳动者是以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是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工作6个月到1年的补一个月工资。但是劳动局就只打了个电话过来,说让我们把个人应缴部分交到公司,然后公司帮我们补交就可以了,没谈到其他问题,也没说让双方来协商下。我想问问,公司除了给我们补交社保外,是不是还应该要给我们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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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3-11 21:50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在劳动局监察部填资料时,劳动局的人让我们填要求公司为我们补交社保,个人愿意承担自己应交部分。请问个人应交的那部分必须先交到公司,再由公司一起补交吗?不能自己去交吗?还有劳动局的打电话来只说让我们把个人应交部分交到公司,再由公司一起补交,是不是因为在检察部门填的资料里没有写到经济补偿金这快?要到劳动局哪个部门申请经济补偿?申请劳动仲裁的那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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