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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问题

 09-30 22:02  悬赏 5  发布者:hammer……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回答:(2)
朋友的一块土地被征收,并补偿了一处经济适用房。马上要交工了,现打算向外出售。要求需要缴纳3万订金,其余房款一年后需交齐。
对于适用房管理办法本人已经基本了解,5年后交齐其它土地使用金,契税,等,方可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才可以过户。对于5年后房屋的产权朋友承诺可以过户,很担心,5年以内交易适用房不受保护,合同、协议作了公证也是无济于事。请问如何才能确保交完房款5年后能够正常过户?怎么做才能达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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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30日 22时56分
现在根据现行规定和政策来做出判断,五年以后是否会有政策变化,谁也无法预测,你现在如果必须要购买这个房子,只能先把双方的协议签订的严谨一些了,
追问:

谢谢穆律师 请问现在签署的协议是否能够约束、保护双方的利益。公证是否有用?

回答:

现在的协议只能对你们现在的约定做一个证明,将来五年以后的事情都很难说的,如果到时候国家政策变化,无法办理过户,起码可以凭现在的协议证明当时的双方约定事项,这样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了,建议你在当地找律师面谈可以说的更明白一些,网络上无法给你更多的解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1 09:48
把双方的协议签订的严谨一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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