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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是否适用《物权法》第97条

江苏-南京 03-28 16:21  悬赏 0  发布者:昂山素鸡 给我留言  回答:(1)
有一处房产,房产证为爷爷和孙子共有,各占50%,爷爷留有一子四女,现在面临拆迁,现在成员之间有矛盾,现在是四女中,大姑、二姑同意将所继承的份额给侄子(即房产证中50%所有人),另外三姑、小姑不愿意。那么现在如果面临拆迁,可以由房产证中的孙子与拆迁办谈拆迁协议并签相关拆迁协议么?当然不愿放弃的三姑、小姑按份额给予补偿。或者不拆迁,可以由占三分之二多数的人进行出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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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28 17:41
可以。
孙子同另两位姑姑按份共有,且孙子占有70%份额,可以处分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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