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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半年后,甲方降低标准续签,怎么办

四川-宜宾 04-08 10:07  悬赏 25  发布者:innoce……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于2013年8月与一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合同已到期半年未续签,但突然接到甲方通知,要降低工资标准续签,年收入比之前少了一半,我不答应,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之前的合同上劳动报酬是这样写的,乙方工资标准为xxx元/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xxx,薪级工资xxx,津补贴xx,基础性绩效xxx,奖励性绩效xxx,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这样的合同我的赔偿标准应该是按哪个算呢
问题补充:
如果申请仲裁,是怎样赔偿的呢,因为合同里边约定待遇参照事业人员管理,也没有写明奖金是多少,工资每年也在调,如果这样的话,我想知道如果赔偿,比如说没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这个工资是按哪个数算呢,是不是拿到手的数额呢?因为这些单位都是通的,就怕申请仲裁不但不能维权,还拖个一年半载什么的,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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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15
你好,可申请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26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4-08 10:15
你好,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根据实际发放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4-08 10:19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4-08 10:3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4-08 10:45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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