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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公司入职12年,今年二月开始休产假,公司只发1.5月工资

广东-江门 04-15 11: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某公司入职12年,今年二月开始休产假,公司只发1.5月工资,公司规定只有45天产假,如今4月份,公司方面话原岗位已有人顶上,要求协商辞退!我想问,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2的工资,仲有哺乳期不满一年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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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15 14:10
个人提出离职时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公司辞退可以要求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

不是24个月吗?公司违规辞退哺乳期员工,不是应该12*2月吗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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