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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央企单位解决户口要求赔偿,违规备案,我如何应对

 04-22 09:42  悬赏 0  发布者:sun052……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丰台区 回答:(17)
我于2014年8月向央企单位提出辞职并递交申请,单位以五年服务期未满不同意,2014年12月我申请仲裁转移档案,2015年1月单位对我在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备案(我不是涉密人员),2016年3月16日胜诉(判决我们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为我转移档案),2016年4月单位又对我提出仲裁,主张由于为我解决了户口,要求我赔偿8万元的损失。
问题一:单位在2014年、15年期间从未向仲裁或者法院提出过这一主张,现在提出是否已经失效
问题二:我想进行反申请,要求单位撤销对我在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备案,并且由于单位扣押我的档案,对我进行违规备案,对我的再就业和生活产生了极恶劣的影响,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要求单位按照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赔偿我24个月的损失15万元。有没有法律依据?
问题三:我被备案的状态和时间自己无法取证(出入境管理部门以涉密为由不出具证明),可否申请仲裁或者法院取证。有什么程序?

十分感谢!
问题补充:
1单位自2014年9月开始没有给我交保险,也没有支付工资,依照劳动法,劳动关系解除,不是吗?为什么解除日期是2016年3月份呢?
2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后我必须得到单位的盖章批准才能出入境,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
3快两年的时间里 单位扣押档案,限制我人身自由, 影响我再就业和评职称,我一直没就业,这不是损失?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吗?
4我未满服务期离职,也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损失,他们申请损失的依据也没有,8万也是拍脑袋定的,法官会支持吗?

各位律师大人,我提出问题是希望您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帮我解决问题,而不是告诉我,这不行、那不行,请告诉我怎么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4月22日 16时24分
你好!
1、单位主张因为你解决户口要求你赔偿8万元的损失的诉讼未过诉讼时效。但如果你们未对此进行约定,单位无权索要该笔费用,法院不会支持。
2、单位可以因你服务期未满五年起诉你,向你索要赔偿。
3、国家工作人员备案信息不会自动撤消,需要备案单位填写撤销备案通知书并送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公民出入境管理大队,会在24小时内进行人工撤销。如果着急办理出境证件,可以请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或亲自到支队前台办理相关手续。
4、单位履行上述第4项工作是解除合同的一部分,如单位不履行上述第4项工作,你可以起诉单位,要求单位履行该义务。
5、你的反申请不会得到支持。单位备案时你和单位之间还存在劳动关系,单位的备案也是合法有效的,没有过错,且备案是国家管理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说不上是限制人身自由,无理无据,法院或仲裁庭不会支持你的索赔15万请求。
6、被备案的状态和时间自己无法取证,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庭调取,但到底是否取证要有法院、仲裁庭决定。你只需提出申请即可。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1单位自2014年9月开始没有给我交保险,也没有支付工资,依照劳动法,劳动关系解除,不是吗?为什么解除日期是2016年3月份呢?
2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后我必须得到单位的盖章批准才能出入境,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
3快两年的时间里 单位扣押档案,限制我人身自由, 影响我再就业和评职称,我一直没就业,这不是损失?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吗?
4我未满服务期离职,也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损失,他们申请损失的依据也没有,8万也是拍脑袋定的,法官会支持吗?

回答:

你好!
1、2014年9月未支付工资也未缴纳保险不代表解除劳动关系,因为你们双方未协商一致,也未单方解除,2016年3月裁定生效,劳动关系正式解除。
2、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发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和工资。
3、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报酬,依法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
4、国发工作人员备案是限制了出入境,从一定意义上讲是限制人身自由,但这不是法律上讲的人身自由,在国内你的人身自由并未被限制,你因此索赔,法院不会支持。
5、单位不能扣押档案,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这有法律规定,但是否造成损失、损失多少需要你举证证明。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八十九条。百度可查。
6、未满服务期,如合同中有约定,要承担违约金,不管是否造成损失,如无约定,法院不会支持。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感谢您的解答,再请问一下您关于第一点,我2014年8月向单位提交了辞职报告,为什么不算单方解除?劳动法规定如果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随时离职,不是吗? 因为我在之前的诉讼中一直主张我们的劳动关系在2014年8月解除。 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为什么是终审判决的时间?
另外要求补缴社保仲裁不受理,要到社保部门,社保部门要确定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判决书上只写了我主张2014年8月解除劳动关系,写了在法庭上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这个劳动关系的解除日期到底怎么认定呢?

回答:

你好!
1、如果你主张你的辞职信是单方解除,单位一旦认可,你就得不到任何补偿金了。
2、辞职信一般要单位批准,这视为协议解除。
3、所以既然有最终裁定,说明之前你们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解除日期就是仲裁裁决生效日期,另一面如果早已解除,那就不用仲裁了,这是悖论。
综上,劳动合同解除日期应当是仲裁裁决日期。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上一次我们的劳动争议只是我要求转移档案,诉讼中,终审判决的内容如下“本院认为:AA因个人原因辞职并自2014年8月以后未再到***公司工作,**公司在此期间也未支付AA生活费用,现AA主张双方劳动关系因其辞职而解除,***公司同意解除,本源对此不持异议” 这是否就是您说的第一种情况,即我主张单方解除,单位认可?
另外 我当时提交了辞职报告,我们分院领导签字同意了,只是到人力部门 人力不同意 要钱

我可否以此为依据 主张本次单位提出的仲裁请求失效?

回答:

你好!
1、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是不用再进行证明的法律事实,法院的判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如判决表述,属于你和单位协商解除的情况,不过解除时间是2014年8月,这是判决书认定的事实。
3、单位索要损失的诉讼日期应当从2014年8月起算。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2 09:42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22 09:44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4-22 09:46
对方起诉建议积极应诉,否则就失去了抗辩的权利,详细的情况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4-22 09:50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4-22 09:52
您好!问题较为复杂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代理,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6-04-22 09:54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4-22 10:3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一:单位在2014年和2015年期间没有提出这一主张,现在提出并没有超过仲裁和起诉的期限,因为公司是因为你2016年胜诉解除劳动关系后,你不再为公司服务的原因起诉的因此没有超过诉讼的期限,但是其主张的赔偿我认为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那么其主张法院赔偿这8万元,仲裁或者法院都不会支持的。问题二:你可以提出反申请,要求赔偿损失,但是要提供证据证明你的损失,不过您要求按照赔偿24个月的工资损失确实找不到针对你这种情况的法律依据。问题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无法调取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你可以申请仲裁委或者法院调取,你只要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的调取证据申请书就可以了。如果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追问,我可以继续为您解答。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1单位自2014年9月开始没有给我交保险,也没有支付工资,依照劳动法,劳动关系解除,不是吗?为什么解除日期是2016年3月份呢?
2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后我必须得到单位的盖章批准才能出入境,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
3快两年的时间里 单位扣押档案,限制我人身自由, 影响我再就业和评职称,我一直没就业,这不是损失?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吗?
4我未满服务期离职,也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损失,他们申请损失的依据也没有,8万也是拍脑袋定的,法官会支持吗?

回答:

您好,问题1.因为你是央企单位情况比较特殊,而且劳动关系的存续是多方面的原因,这要看你仲裁的时候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请求,仲裁会根据你的材料来裁决是否支持的。问题2.单位这样做确实是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但是针对这一问题你可以采取正常的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3.你所说的这些确实都是损失,但是这方面的损失你当然可以主张,但是针对这一块的赔偿的法律依据,劳动法没有,所以很难取得支持。问题4.服务期未满确实不能离职,但是对于你离职造成的损失是否要赔偿,要看你们是否有书面的约定,如果书面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你是需要承担的。如果只是双方口头约定你不承认,或者是对方单方作出的没有你签名确认的,那么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6-04-22 10:38
1.没有过时效;
2.要求赔偿15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3.取证事项通过仲裁庭向法院申请即可,但法院不一定会同意。
此事复杂,建议直接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4-22 10:51
可以反申请。
  •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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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22 10:52
赔偿损失诉讼请求很难获得支持,因为无法计算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6-04-22 10:59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4-22 11:12
1.已过时效;
2.这个没有明确法律依据;
3.可以申请的。
回复时间: 2016-04-22 11:15
1、在2014年、15年期间你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他们没有权力要求赔偿,而2016年3月16日你们解除了劳动关系,单位认为你违反了五年服务期的规定,应该赔偿给他们造成的损失(北京户籍不同于一般城市的户籍,需要很大的费用的)在解除劳动关系一年内他们都可以主张权力的。2、你不能反申请,因为“要求单位撤销对我在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备案”不属于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范围,可能是单位的行政行为,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备案。3、没有证据费用不能立案,如果单位不出具证明,应该不属于行政行为,属于单位内部管理行为,也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4、单位的内部管理,没有对外公布,也没有在有关机关备案,你是不能主张权力的,也没有侵害你的权力或者影响你的权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追问:

1单位自2014年9月开始没有给我交保险,也没有支付工资,依照劳动法,劳动关系解除,不是吗?为什么解除日期是2016年3月份呢?
2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后我必须得到单位的盖章批准才能出入境,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
3快两年的时间里 单位扣押档案,限制我人身自由, 影响我再就业和评职称,我一直没就业,这不是损失?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吗?
4我未满服务期离职,也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损失,他们申请损失的依据也没有,8万也是拍脑袋定的,法官会支持吗?

回复时间: 2016-04-22 14:51
建议详细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4-22 20:11
走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4-24 10:18
可以主张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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