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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的合同约定房价80万,为了避税约定以60万申报过户价

上海 05-09 23: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的合同约定房价80万,为了避税约定以60万申报过户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窗口签定了合同约定以60万价格成交。 此两条款相互矛盾,若买方执意要以实际60万成交会得到法律认可吗? 前合同与后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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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0 06:32
法律从两方面来调整,一方面从保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来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下鼓励交易各方按自己的真实意思交易。最终以真实合同为依据,在阴阳合同效力上形成了两条对立的规范:
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
回复时间: 2016-05-10 08:31
都有效。查明实际成交价是80万的话,会按80万要求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6-05-10 08:33
需要依据双方签订合同具体约定和市场价格来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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