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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的房产,未公示已存在的租约。是否违法。租约是否有效

福建-厦门 05-20 00:32  悬赏 0  发布者:zmjstc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从淘宝司法拍卖来的写字楼。 拍卖公告上 显示 暂未发现租约。

此房于2011年11月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2013年11月5日此房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

2014年,第三方上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2011年10月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并胜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与支持。
(被拍卖人与第三方于2011年10月签订一份15年租约,一次性付清300万房租。)

请问法院这么操作合法吗? 租约是否有效? 我现在是否拥有此写字楼的使用权?

(查封的法院)和(判决的法院)和(拍卖的法院)  都是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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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20 10:46
拍卖竞得者应继续履行标的房产上的租约
追问:

但是我拍的时候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并没告知有租约。 而且这个租约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的。

回复时间: 2016-05-2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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