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债务问题

山东-滨州 05-22 08:31  悬赏 0  发布者:bxzhbl……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五年,公司办理的公务业务都是通过财务打款给对方公司,但是必须要我们写个人写借条,结果在五年过程中由于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发票和收据找不到,但借款却挂到了我个人的账上,我辞职他们抠我工资,我要工资,他们还扬言要告我,我该如何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22 11:08
建议收集相关证据证实你当时办理业务的实际情况,并与公司说明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5-22 19:06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山东聊城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04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10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0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1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6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8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