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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黑龙江-牡丹江 11-30 04:05  悬赏 5  发布者:lhthjl……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9年8月份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假夫妻关系 假的房产证明 帮别人在邮政贷款5万 当时以为是做担保 合同协议是2年 满12个月必须结清了才能在续贷 是邮政小额三户联保贷款 2010年6月份 用钱的人把钱还了 又续贷的 但是那时候我没在家不知情 第二次不是我在签字贷款的 2011年四月份我在外地工作回家后来才知道我当时是办的贷款 后来到六月分钱没还一直到现在 十月份我找的律师去的银行行长答应我这钱信贷员还 给我开了份申请结清单当时把2010年没签字的借款条签了 我以为这事完了 后来用还款账号的存折去查询 结果钱根本没还是他们设了个圈套让我钻进去了 我想问一下这事我现在要是起诉的话还有赢的希望吗 要是有2010年六月份我不在家单位提供的证明有用吗 ? 如果这事起诉了 我在这里会承担什么责任 骗贷 还是诈骗会有怎样的处罚 还有我2011 10月份签的字做书写笔迹时间鉴定能查出来不是2010年签的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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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1 09:45
如果后来你委托的律师把字签了,相当于你承认了续贷。如果你律师自作主张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向他追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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