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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浙江-温州 12-03 19:41  悬赏 0  发布者:q50187…… 给我留言  回答:(1)
1.我是10.31进入公司的。但是到现在12.3号了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什么时候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作
2.来公司前和我说上班时间早8:30-12:00下午1:30-5:30可是现在早上都上到12:20 下午上班时间都是1点左右下班都是6:30。那我多上的时间可以算加班吗?
3.我是单休的。但是我在休息日都有上夜班。例如我周日休息就要在周日的凌晨的加班3个小时,这样可以吗?
4.我可以选择加不加班吗?他们说不来加班就算你旷工?
5.我现在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我要是辞职要多久和他们说
6.如果公司马上开除我,我可以马上拿到补贴金和工资吗?是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6 08:37
未签合同,计算双倍时间应从次月开始计算。单位没有依法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已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可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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