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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签订合理吗?离职如遇到此类事件我可以追究员工的责任吗?

贵州 12-11 10:41  悬赏 0  发布者:ZYJ148 给我留言  回答:(3)
第十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密费   元,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元违约金。
(二)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业务或工作,甲方两年内每月支付乙方保密费   元,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按照商业损失追究乙方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    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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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11 10:43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追问:

这样的合同是合理的吗?还有没有什么地方不妥善的,请指点

回答:

可以这样签订。

回复时间: 2011-12-11 16:21
可以的,诉讼对方要求赔偿,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2-12 21:17
你好,不合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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