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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者享受的权利

 12-14 16:47  悬赏 0  发布者:mayuxi……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州 回答:(1)
您好,请问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有没有规定劳动者在过了试用期后多长时间就可以享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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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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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12月14日 17时32分
社会保险等福利在签订合同后就应当享受。
追问:

若是用人单位以其他理由推迟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这些福利就可以也跟着推迟吗?

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任何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均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超过一个月至一年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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