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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纠纷的咨询

浙江 06-16 08:18  悬赏 0  发布者:christ…… 给我留言  回答:(0)
各位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跟劳动纠纷相关的意见。我大学毕业两年,一直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刚升职为中级业务经理,工作一直都还算顺利。今年3月份,公司出台一份业务奖励方案,该方案中规定公司将3-5月份也就是一个季度,公司开展的赎楼业务收取到的毛利收入的10%发放给符合奖励要求的业务人员。而我和另外一名同事,通过自己的努力,顺利晋级前两名,也是仅有的两名入围者,可以分享这部分奖金。结果,3个月后的今天发工资的时候,才临时得知公司将奖励方案改过了,从毛利收入的10%改成了净利润的10%(这里说一下两者的区别,方案中明确指出了毛利收入的概念是:开展赎楼业务收取的费用,不包括工资成本,运营成本,业务员提成,年化16%的融资成本,资金成本,中介提成,预收业务费用,营销费用等,也就是说毛利润不需要扣除上述费用的。而净利润是要扣除这些费用的。

而公司3月份公布的奖励方案由于涉及多家子公司奖励分配办法,所以并未将说好方案发放到大家手中,仅业务主管和行政主管保留了该方案。但这个原方案当时公告之前也是经过了事业部总经理和集团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对外公布的,虽然没有盖公司公章,但是应该是有效力,代表公司决策和公司行为的文件。

我们是否可以以此作为理由进行上诉?要求公司赔偿我们原奖励方案规定的奖金?或者向劳动局部门投诉?对这个行为进行仲裁?


公司以文件尚未下发为由,拒绝承认公司同意将毛收入10%作为业务奖励来对符合要求的业务人员进行发放的这一方案的事实。到三月份,总经理将这个方案通过集体召开动员大会的形式,在大会上陈述和通告过,所有在场业务人员均能证实该奖励方案是原方案。当然,业务主管和行政主管保留的方案书面文件已经被隐藏起来,不许公开。这个行为对员工来说是否构成欺诈呢?

上述我们整理一下我们两个当事人的有利证据:第一、公司的奖励方案我有拍到关于我们子公司业务部门的奖励方法(其中两页),而且是对我们奖励办法相关的有且仅有的相关内容。备注:无书面的纸质文件。现在公司不肯给我们。第二、方案中末尾有写“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但我查询过,是属于霸王条款,这句话应该是无效的。第三、我和同事昨天下午找领导谈话时有录音为证,证实这个方案是存在并且是事后公司领导更改过的,未经公示。第四、所有业务部门的同事,包括我们两个当事人,在领导动员大会时都亲耳听到他宣布的奖励方案,并在会议上相互传阅和确认过该方案。都是可以证实公司存在这个方案的证人。


昨天我们两个业务经理去找过领导谈话,要求补发原本应该发放的奖金,但是公司态度强硬,说这是公司高层最终决定的结果。请问各位律师,我们又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困扰我的地方,所以特别在这里向您请教。望您百忙之中能够帮我解答疑惑,我将感激涕零!小钟~


静候佳音
问题补充:
关于劳动合同,我再进行一点补充,我去年换岗到该子公司业务部门的时候签署的劳动合同里面,公司给填写的工资并不是实际工资,写的是最低工资壹一千八百元,而且入职的其他员工也是同样的这个工资标准签的合同,而我们后来升值过两次,升职后的工资和福利绩效提成计算之后,劳动报酬等远不止一千八百元,公司在我们晋升后仍然未重签劳动合同或者修改或者补充我们之间的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给我重签劳动合同,按照现有的工资标准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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