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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 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12-17 21:52  悬赏 10  发布者:happya……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河东区 回答:(3)
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终止条款中的其中一项是这样写的:
   乙方(房客)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东),其余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这项条款具有法律的效应吗?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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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17日 22时06分
约定有效。
追问:

谢谢您,那这样是不是我可以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把他们的东西收拾一下,像他们留下的家电、 家具类的用来出租,其它杂七杂八的可以扔掉或者保管好?

回答:

应当保管好,同时保留证据。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东西我们已经收拾了,但没有在收拾东西前拍照留证据,是不是将来走法律程序会对我们不利?当时我们考虑的是我们有权处置,房客绝无异议

回答:

一般的问题不大。

追问:

您好,请问如果哪天房客来要东西,我可以跟他们要保管费吗(按照房租的价钱计算),这样合理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8 09:46
有 法律效力。
追问:

谢谢您!因为房客迟迟不理睬这件事情,房子也没有出租,我可以变卖他们的东西,用来交取暖费和物业费吗?

回复时间: 2011-12-18 19:16
应该不违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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