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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我:在外企代表处,我的工资何时给?

广东-深圳 12-22 13:56  悬赏 20  发布者:好心人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于2010年8月受聘于一家在深的外资代表处,经过两次面试和复试地点选在星巴克之后,我们双方都达成了共识并谈好了薪酬及其它福利待遇(我当时也很纳闷,为什么面试地点选在星巴克而不是办公室,后来想想或许老外都喜欢在星巴克那种休闲的地方谈事情吧!所以当时我没有去多想此件事情),欣喜若狂的我以为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因为此份工作工资待遇还不错,而且可以去香港出差的机会,多学点海外的工作经验,所以我第二天万分不舍的向我的原公司递交了辞职信,为什么我在这里说是“万分不舍”,因为我在前家公司真的工作得很开心,和同事及上司相处得非常愉快和融洽,即使在我辞职前,公司的CFO都万般不舍(来深后我一直从事会计职位,后来负责海外会计工作),为了有一份更好的职业发展前途,再加上工资的可观,我毅然坚定不移的拒绝了公司所有领导的挽留,包括人事部经理。

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我第一天去新公司报到入职时,他们所说的办公室也就是一套两房一厅的住宅大厦,里面摆了三张办公桌,三个工作人员而已,当初我真的很想掉头就走,失望的情绪情不自禁涌上我心头.但看到张张开心和友善的笑脸在欢迎着我的到来,那股想走的念头一下子被这种气氛融化了,所以就抱着一种"即来之则安之"的想法留了下来,心里自我安慰道"或许小公司有小公司的好处,这样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快快乐乐的相处,而且管制没那么严"。

大概到了下午四点钟的时候,一位负责"人事"的同事拿了一份合同给我签,我一看合同竟是”深圳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而不是我现在的公司TUTAMEN(香港)有限公司,而且工资金额并不是我们面试时谈判的金额,我实际工资为RMB9000,而与中智的合同金额是RMB3000,经过"人事小姐"的解释才方知原来公司只是在深圳的一家外资代表处,公司为了给员工少交社保,让公司所有员工和中智签了一份假合同即工资统一为RMB3000的合同,我有些顾虑了,迟迟不愿意签这份合同,人事小姐说"这个没有关系的,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公司所有人都是这样签合同的"后来经过人事小姐的劝说,为了配合公司的工作,在我要求与公司另签一份真实工资的合同下,并且在合同最尾页特意注明"如果将来发生任何劳动纠纷,都按此合同并按照中国劳动法执行,另一份与中智的合同仅针对于代表处的社保问题"对法律意识并不很强的我心想与公司签了一份真实工资的合同并加盖公司的公章应该没有问题了,所以就同意签署了与中智的假合同。

就这样我一如既往的和往常一样去新公司上班,每天第一个先到公司,最后一个走。我所负责的工作是香港的项目,即外汇金融投资,我们公司在香港有几家门面,专做货币外汇的业务,主要外汇业务针对于菲律宾人,很多在香港的菲律宾人需要从香港汇钱到他们的国家,而我们公司再通过其它金融机构把钱汇给他们的亲人或朋友,我们公司的利润就是赚货币买进和卖出的差价及银行手续费,我相当于公司的一个项目财务管理者,公司在香港的项目于我进公司的前四个月新成立,也就是2010年4月份成立了此项目,由于老板没什么本钱投资这个项目,我们一般都是收到客人的港币后再去其它金融机构买PESO(菲律宾币种)然后通过其它金融机构按着客人的要求汇到他们所指定的帐号里,这项业务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却是一件复杂的工作,由于新项目刚刚成立不久,从成立到我入职公司没有聘请过任何专业会计处理公司的帐务,一直是由公司老板19岁还没毕业的女儿有时间就输几个数字到公司的会计系统里(QUICKBOOKS),而实际上她不做更好,做了反而让公司的帐务更乱更没有条理,公司当初营业时用了一套他们自行开发的软件来记载公司的营业信息和资料,几个月后也就是我刚入职时,公司的那套软件也崩溃了,后来再也没有任何人来维护,里面的数据也是搞得一团糟,为了整理系统里以前的乱数据还要继续着现在的工作(像这种工作得每天出一份报告给到老板看)所以我每天都匆匆忙忙连吃中餐的时间都没有,每天晚上都要加班,等香港门市关门后发了报告给我,我才能做我的报表,我们都是以一种远程的方式和香港的同事保持着沟通和一起工作.因为我在深圳上班,他们在香港.再后来公司的系统没有了,公司里也没有一个专用的内部邮箱供大家使用,我们都是用自已的私人邮箱发邮件和保持沟通,香港的同事也是以邮件的方式把当天的信息发给我,或许是老板想省钱,在香港聘的菲律宾人大多数都不怎么负责,且有些是未成年人,发的报告经常出错,一旦他们提供给我的数据信息有错,我就得花很多时间去查找原因,就这样我每天没日没夜的为这家公司工作着,每天累得不成人样,最严重的时候是有一天去上班的路上我突然晕倒了,后来经过医院检查,说我劳累过度,需要好好注意休息.

我是一个对工作极其认真和努力的女孩子,工作再累再苦我也受得起,我一直都相信我的努力付出会得到回报,可事情并没有像我想像中那么简单,一场残酷的职场战斗开始迈向了我:

2011年5月9日,公司老板突然又一次把我叫到当初面试时的星巴克,用纯正的美国英语(老板是美国人)语气声长的和我说“XXX(我的名字就省略了)我非常感谢你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努力付出,你的努力我能看得到,我很欣赏你的工作能力及那种不怕苦的奋斗力,但是我今天有一个不幸的消息要告诉你,在香港的那个项目我决定出销给一家澳大利亚公司并由他们管理和经营,所以从此以后我们不需要管理这个项目了,在深圳你也知道我们公司才三个员工,公司也没有其它的项目可做,目前公司经济效益也不好,所以想和你协商解除合约,我相信以你的条件和工作经验很容易可以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我听后如同雷劈,虽然我之前不喜欢这家公司也嫌公司规模太小,但我毕竟努力的付出过,我强忍着泪水故作镇定的用流利的英文回答“我理解你现在的情况,我也理解公司的经济状况,如果解除合同也可以,但是得按中国劳动法执行,未提前三十天通知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满半年以上支付一个月工资”这些条件没有得到我老板的同意,最后双方协商为赔偿一个半月工资,并在一周内付清所有工资,从此我便不再需要去公司上班,开始了我的求职生涯中……………。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一周过去了,可是公司却没有丝毫支付我工资的动机,我打电话到公司也在线和老板洽谈,老板说公司经济效益不好,最近银行里没有钱,下周客户汇款到公司帐号里立即支付我的工资,心想一周就一周吧!也没什么,可让我无法相信的是,每次到期后我向公司问工资的事总是以公司经济效益不好,下周一定给你……就这样我的工资一次又一次的被公司拖,这期间我也曾经多次打电话到中智向他们反映这件事情,但得到的结果却是”他们不负责发放我公司员工的工资,所以他们不理会”无奈之下,我只有再次和公司谈判,并向罗湖区劳动局汇报了这件事情,劳动局唯一能做的就是打电话到我公司要他们尽快支付我的工资,公司同样以没钱为由向罗湖区劳动局反映此件事情,并保证会和我协商一个付款日期. 最后协商日期为一个月后公司保证向我支付所有的工资,我再次相信了他们的谎言。

一个月后我仍然没有得到TUTAMEN(香港)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一分钱,那时的我即气愤又很无奈,每天心情很沮丧,原本乐观的我一下子变得心事重重,每天活在一种不愉快的心情中,每晚都失眠,因为失眠和沮丧的原因,我原本漂亮的头发像秋叶一样大把大把的掉,这让我的心情更加严重了,我强迫着自已努力专注于我的新工作,在新办公室每天把自已的工作布置得满满的,为的就是不要让自已有时间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

于2011年8月2日我聘请了律师向仲裁委员会起诉了TUTAMEN(香港)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及深圳中智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漫长的等待终于认我领会到走法律途径真的是很折磨人,也让人痛苦,可如果不选择法律来维护自已的权益谁又能帮助我?谁又有良知和正义感站出来说出公道的话? 我原本公司的同事个个都知道公司内部的黑暗,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句公道的话。在得知我把原公司告上法庭后,前老板可能是有些害怕了,开始和我协商支付我的工资,但没有支付所有的工资,不知道他(我老板)把工资当成农贸市场了还是在谈生意,连我的工资也要讨价还价,从最初的支付我的总工资RMB12000,RMB16000到最后RMB20400并要求我事先书面签字说明以后和公司没有任何劳动纠纷关系,我要求公司支付我的律师费这也是他们应当支付的,这大半年中,我跑过多少路,晒过多少太阳去寻找律师,这种苦谁又能体会到?因为协商不成,最终我们开庭了。


现在已经是十二月底了,我到现在连三月,四月及五月份几天工资都没有拿到,仲裁结果认为我没有直接与代表处签合同的权力,与公司签的合同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内,所以仲裁委员会不支持我的起诉,拿到结果的那天,我几乎要崩溃了,失声大哭起来,为什么这个世界却是这样的?为什么不公平的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谁又能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我无助而又绝望,甚至很傻的想到过结束自已生命来唤醒那些没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感觉自已就像块豆腐一样,一触即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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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22 14:06
1,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们支付工资。
回复时间: 2011-12-22 14:41
已仔细阅过.
回复时间: 2011-12-22 14:20
你好,很能理解你的心情,不过法律有时候就是这样,需要证据来支撑,这也是你人生的一笔财富,至少它让你成长了,让你了解这个世界没那么简单,希望你能放下,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你的一生可以赚回很多个两万,你的健康与好心情比无数个两万都值钱,明白吗,傻姑娘,不要拿别人的错处罚自己!坚强点,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这是沉没成本,不要再扩大了。
回复时间: 2011-12-22 14:47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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