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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辽宁-鞍山 12-22 22:07  悬赏 5  发布者:yexing……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某单位临时工,1997年参加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至2011年,单位要求签订首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请问2011年之前单位始终没有给我交社保,医保,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单位没有将2011年以前的工龄算进去,合同也没提到补交以前的社保,医保,是否合理,国家有什么文件规定,我可以索赔吗?
            期待回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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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3 08:54
以要求单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补交保险。
回复时间: 2011-12-23 08:04
你好,
你可以要求单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补交保险。
回复时间: 2011-12-23 08:16
您好:
您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已经超过十年,单位现在要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社保当然要补齐。
工龄也应当连续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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