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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扣30%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广东-深圳 12-27 09:11  悬赏 0  发布者:157270……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试用期辞工,我是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交的辞工书,我的主管和我们人事说是他辞退我的,但他在辞职书上写我离职扣30%,还说这是公司规定的,他说我辞职了,决得我再在那里上班也没必要啦,和他们协商也没用,请问这样,我还能不能拿加他们扣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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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2-27 09:55
试用期,扣30%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站投诉或申请仲裁。
具体可以先与律师电话联系,帮你分析确定。
回复时间: 2011-12-27 09:16
单位做法错误,到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1-12-27 09:24
你好!公司扣30%的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他们说是他们辞退你的那更好,可以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12-27 09:3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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