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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纠纷

四川-绵阳 07-12 17:18  悬赏 0  发布者:wyj911……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好,我男朋友在5月3日委托其姐姐帮忙在绵阳看看房子,当到了樊华广场的楼盘时,销售人员介绍说5月我市在看展房交会,政府会有20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由于我们当天没有备款,销售人员就告知我们如果我们看上那个户型就先交点定金,免得房子很快就会被卖出了。男朋友的姐姐代理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交付了一万元的定金。我们已和开发上约定待6月5日男朋友回来签合同。之前我们想看一下合同内容,让其发电子版本的让我们看看,销售人员称:他们不能发电子版本的,如果需要看合同,让我们到售楼部去,他打印出来给我们(这说明他们没有公示合同,也没有将合同公示)。6月5日我和男朋友一起准备去签合同,但是保险起见,我们还是想研究一下合同内容。他们的销售人员给了我们一份别人刚签好的合同,并告诉我们内容都差不多,供我们参考。
    我们看了合同,发现里面很多条款不合理,便要求更改。他们的销售人员告诉我们这是格式合同没法更改。协商几天都没有成功,6月10日下午我们就直接去找到樊华地产的副总,与其协商,他告诉我们6月12日答复我们,6月12日下午三点我便去找他们副总,副总不在,16:40左右回来时告诉我说他们有合同公示,还给我描述摆在哪里哪里的。当天晚上我们再次去到售楼部,看到他们张贴了“合同公示”的字样,但是公示合同的日期是:2016/6/12 16:32.这行为有点欺诈的感觉。我们提出来很多条问题,他们最终决定只改3条。我们也同意了。但是他们还有补充协议,于是我们又要求看看补充协议的内容。他们也是下午才临时打印出来的,这也说明他们没有公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也有很不合理,显失公平的条款。我们再次要求修改,他们的副总表示不能修改了,我们要买就买,不买了算了。我说如果我不买了定金退不?他说按定金罚则来。后来我再次联系他,他说我们可以先签,如果发现合同有问题什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似乎觉得他说的有道理,都准备签时,我还是感觉不妥,那也是享受补贴备案的倒数第二天,最后一天他们销售给我发来短信提醒我已经是最后一天了,不签就没法享受补贴了哟。我回复说你们要是不修改补充协议,我们就不签了。
   以后就再也没有音讯了~~~我想要回我的定金,请问怎么处理,求各位资深律师支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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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2 17:53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甘肃-兰州]
  • 张鸿律师 VIP
  • 电话:13893601518
  • 15546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12 17:54
可以协商要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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