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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办小学代课,去的时候是校长托人叫的我,由于被代课老师事急,我和她没见到面,当时我就和校长说

河南-安阳 07-12 20:45  悬赏 0  发布者:1465104463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在一家公办小学代课,去的时候是校长托人叫的我,由于被代课老师事急,我和她没见到面,当时我就和校长说,工资的事让校长协调,按照学校其他代课老师的工资标准(每月900元,每月期按6个月算,就是每学期5400元),校长也说可以。
      这个学期我是从第四个星期去的,就是说我这个学期缺三个星期。 
      这个学期结束了,校长只给我3300元,原来我的工资是按天数计算的,假期里没有给工资,请问我有权利来要回我的应得工资吗?(5400-21*30=4770(元))
问题补充:
 我要求和其他的代课老师工资标准一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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