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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种证明在法律上不予认可吧?

 01-13 08:58  悬赏 25  发布者:jiruir……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镇江 回答:(4)
某人,对单位提起劳动仲裁。但因为某些原因被迫同意单位的所谓赔偿方案。单位给的赔偿金很少。而且提出要签证明才能拿那点钱。最后某人被迫签名。那纸证明由单位用电脑打印,内容是说某人(即原告的姓名)已于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从此不存在经济纠纷和社保纠纷。全部内容就是这些,没有单位盖章,也没有该单位负责人签字,只有某人签名。现在某人想知道,这种证明在法律上是否认可?还有,如果某人反悔,是否可以再次提起劳动仲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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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13日 08时59分
需根据方案内容确定
追问:

内容就是:某人(即原告的姓名)已于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从此不存在经济纠纷和社保纠纷。全部内容就是这些,没有单位盖章,也没有该单位负责人签字,只有某人签名。

回答:

内容不确定,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3 09:00
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1-1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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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1-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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