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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临倒闭,孕妇如何维权

天津-河西区 07-28 10:14  悬赏 0  发布者:王小白199…… 给我留言  回答:(13)
1、本人2015年9月18日入职天津某私企,今年6月初公司遣散了将近20名员工,办公地点和用品全部变卖转租,现在在职员工只有我(孕妇)和一个城市经理,遣散员工让他们签的都是个人原因离职,没有官方说明是倒闭,只承认是架构调整,因此社保局还因六月退工人数较多冻结了公司社保账户,导致我的五险一金现未能按时交纳。
2、孕16周时,公司和我协商让我停薪留职,书面形式为请长期事假,期间公司承担五险一金全额,并签订了协议,时间到8月14日。
3、现在我想申请一次性预支发放我三期期间工资、五险一金及补偿金,总部HR回复说没有宣布破产无法预付,不承认解散破产,关于五险一金也说是在处理中,不会断缴只是处理过程较慢可能会延时缴纳。
4、预产期是9月20日,8月14日-9月20日期间因我有高危因素申请产前假,公司拒绝,想申请病假,HR没有明确答复,回复不保证会批准病假。
5、天津公司是独立起的营业执照算是独立运营,如果出现纠纷,天津公司注销营业执照,仲裁不予受理,北京总公司会不会撇清关系,不承认和我的劳动关系。


问题:
1 天津公司的公章执照都在北京总部,会不会偷偷注销,到时我该如何维权?
2 根据现在的公司情况可不可以申请预支费用?需要走哪些程序?
3 停薪留职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当时我有工作能力,公司反复要求我签署请事假协议)
问题补充:
问题:
 1 仲裁建议是和公司沟通补偿,公司不承认倒闭,不沟通补偿和预支事宜,一直说不会影响我,我该怎么办?
 天津公司的公章执照都在北京总部,会不会偷偷注销,到时我该如何维权?
 城市经理非法人,也无任何决策权力,公司这种做法算不算默认倒闭?


 2  公司不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就这么一直拖着,根据现在的公司裁员变卖资产等情况可不可以申请预支费用?需要走哪些程序?具体收集哪些证据?找哪些部门?

 3 停薪留职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当时我有工作能力,公司反复要求我签署请事假协议)

4、我现在还有一个半月就要生产了,该做些什么保证自己最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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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8 10:21
1、你要先到主管部门查询清楚,收集证据的
2、这是可以先支付费用的,你要先提出申请的
3、这个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你要有证据加以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6-07-28 10:29
1,公司注销的,他的注销人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 
2,申请预支费用得根据公司的规定来,这方面没有法律规定; 
3,如果是双方自愿签属,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6-07-28 11:05
你好 !
1、如天津公司和北京公司是子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那么你和天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北京公司没有责任。如是分支机构和总公司的关系,那么和你存在劳动关系的就是北京公司。
2、天津公司的公章执照都在北京总部,是否可以理解为天津公司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如此,你和北京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北京公司索要劳动报酬的假期待遇。如果天津公司有自己的营业执照是独立的主体,那么你就和北京公司没有什么关系了。
3、你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费用预支,要和公司协商,公司同意的,可以预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4、依照法律,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降低,缴纳生育保险的,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5、停薪留职协议受法律保护,除非你能够证明你是在受胁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
6、法律上没有默认倒闭这一说,公司破产要经过法定程。
7、仲裁建议是和公司沟通赔偿,说明你的仲裁申请事由不适当,如果你要求公司预支产假工资等,仲裁庭不会受理。你可以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用人单位补足工资和保险费、进行双倍经济补偿。仲裁庭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如单位不准产假,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这属于你的法定权利。
9、如天津公司注销,接受其权利义务资产的北京公司应当保障你的权利。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清算注销前应向社会进行公告,然后依法结算清楚所拖欠的工资、税费等债务。
10、因此,建议你和单位协商,想法请下产假,关注公司动态,如公司发出注销公告,要及时申请仲裁保障自己的权利。如公司没有发布注销公告,可待生孩子后,如单位未保障你产假期间公司、生育保险等待遇,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1、天津公司有独立公章和营业执照,只是被北京收回到总部存放了,如何查询这两个公司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的关系呢?
如果和北京没劳动关系,天津负责人都没有了,我该找谁协商?
2、如公司没发布注销公告或者没告知我,但实际注销了,我该从哪里及时监控他们的行为?
如公司发布注销公告,实际也注销,仲裁就不受理了,我该如何维权?

回答:

你好!
1、可以到工商局查询。
2、如果负责人那就无法协商了,你向谁请假谁不准就和谁协商吧。
3、是否注销要到工商局查询,如果你有工商局的熟人可以得到一些信息,如果没有就多跑几趟吧。
4、如果公司已经注销,就要看谁接手公司,谁接受这个公司,你就找谁要,将它作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如果破产了,对孕妇也只是n+1的赔偿是吗?有额外赔偿么?
生育险能不能报?找谁报呢?破产导致断交,自己能去社保上么?

回复时间: 2016-07-28 10:43
你好,建议你收集证据,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回复时间: 2016-07-28 10:50
建议收集证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7-28 11:02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7-28 11:13
公司和你已就停薪留职协商并签订了协议,则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如无合法事由,你想要求一次性预支发放三期期间工资、五险一金及补偿金,无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6-07-28 11:15
你好
1、本案不管是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还是总公司与子公司关系,均不影响你维权。
   总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是有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如果天津公司是北京公司的分公司,而不是子公司,那么天津分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北京总公司承担;如果是子公司,那么由天津公司独立承担责任。但本案看,一般子公司作为对外独立承担责任法人实体,是不会将执照留北京公司的,即使留了,北京公司也无权注销其他子公司,因此,不会影响你维权。
 2、关于预支三期费用,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若公司没有经过法定的破产程序完成,不能预支你的费用。公司因被冻结账户未缴纳的保险金可以要求公司补足或协商补发,无法补缴的可申请仲裁后缴纳或补偿。
 3、停薪留职只适用于单位的固定职工,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因三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与用人单位的依然存在真实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停薪留职协议无效。
  祝你一切顺利,有问题继续追问,满意请点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6-07-28 11:25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我的补充: 2016-07-28 11:40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追问:

公司不走法律程序,但实则已经破产,怎么办?
如果走法律程序注销了,仲裁就不受理了,怎么办?
我能找哪个部门报备下?能够监察公司营运情况?
如果破产了,对孕妇也只是n+1的赔偿是吗?
生育险还能不能报呢?

回答:

1、公司不走法律程序,就不会注销登记,其实体还在,就通过仲裁要求其承担经济责任,即使频临破产或启动破产程序,仲裁后职工工资社保待遇也依法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偿还;
2、如果真的注销,你可以要求其公司接管单位或分立单位或合并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其依法要求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工商部门作为责任主体承担责任。一般工商部门在公司注销时都要求公司注销股东代表或清算组织签订注销后续责任书,如果有后续责任书,可以注销时在工商签订责任书的人为责任主体要求赔偿
3、为了便于以后维权,你可到工商部门报备,以便及时了解公司变更合并 分立或注销责任人的情况

追问:

如果破产了,对孕妇也只是n+1的赔偿是吗?有额外赔偿么?
生育险能不能报?找谁报呢?破产导致断交,自己能去社保上么?

回答:

1、额外赔偿还没有法律依据;
2、生育险应依法报,向统筹地区社保部门申领,申领社保金与企业破产没有关系,社保金是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劳动者保险基金与企业以后破产没有关系;
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如果注销有以上情况,你可以直接要求企业原法人代表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6-07-28 11:36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7-28 13:15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7-28 13:23
此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可以先和律师电话沟通,将现有资料和证据提供给律师,律师会给你最能保障你权益的法律方案。
回复时间: 2016-07-28 14: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早日申请
回复时间: 2016-07-29 12:21
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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