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龙宇涛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急急急~关于离职。 谢谢解答。

河北-廊坊 02-13 09:37  悬赏 0  发布者:yanli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公司一名普通会计。上班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
现在想辞职。
因为公司发放工资不及时,对于离职员工还要扣工资。
所以,我想留一份辞职报告,并拿走属于我的那一份工资。(手里有公司几千块钱),等公司招来新人,我在办理交接。
请问这样合法么?
手里有公司4000块钱,我只拿走属于我的三千,并给工资留支工资字条,公司有支工资的惯例,只是没有支数额如此大的。剩下的钱我会转交给老板娘。
这不构成职务侵占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3 09:49
建议你去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广西贵港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黑龙江黑河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6788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6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470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074
辽宁 沈阳
人气:154096
四川 成都
人气:5019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