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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面积少退款纠纷

 02-13 11:38  悬赏 20  发布者:874531……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万州 回答:(1)
我在万州五桥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当时是在别人手里买的,就在开发商手里转的合同,合同现在是  面积是107.09  单价是1578元   房屋总金额是167298元.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总款为人民币167298,大写 壹拾陸万柒仟贰百玖拾捌元整。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一次付房屋总款的100%即167298  。别人的房屋是打了折的有注明, 当时转合同开发商收了17000元  问题是现在我的合同没有注明打折 。现在需要办证面积是105.9 比合同少了1.19平方  可是开发商只退我188元房款 ,说我买房不能享受打折优惠当时房屋总款不够少了1690元。 请问我该怎么办?  谢谢!{我们就是前两天开发商让交办房产证的款    才知道单价和总款不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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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3日 18时55分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追问:

合同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总款为人民币167298,大写 壹拾陸万柒仟贰百玖拾捌元整。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一次付房屋总款的100%即167298元。 又怎么解释 难道只能退我188元吗?谢谢!!!

回答:

先协商,否则依法起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了!对你的解答很满意。可是他们说如果我起诉  就说的房子不能享受优惠。顶多算是他们自己把房款总金额算错了。{我的合同上没有注明优惠 以前的合同已经销毁}
评论者:874531480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2-15 04:11
谢谢你!!!我想不通的就是既然总房款少了1690元  可是合同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总款为人民币167298,大写 壹拾陸万柒仟贰百玖拾捌元整。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一次付房屋总款的100%即167298  。大写 壹拾陸万柒仟贰百玖拾捌元整。当时别人还把差的房款补齐后才转的合同。现在开发商说2009年享受这个优惠   我们是2010年转的合同   不享受优
评论者:罗建华律师
时间:2012-02-15 22:37
最好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评论者:874531480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2-19 19:36
太谢谢你了。我已经拿到了我应得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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