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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不给

江西-新余 02-18 01:22  悬赏 15  发布者:小婷子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前不久在重庆一家公司上班,我从2011年11月21日到2012年2月19日一直在公司工作,有两个月工作时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回家的前一个晚上,老板以我不适合这份工作为由,把我开除了,扣了一个半月的工资未发,说过完年就发的,事情都过去大半个月了,工资至今还未发给我,一打电话给老板,老板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我想去告他,但上班时我没有工作证和其它证件,也没有其它的证明,但我们办公的地方是和另外一些公安局的人在一个办公室,那么他们可以为我证明我曾经在那里上班吗?如果我去劳动监察局告他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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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8 09:03
你可去劳动监察局去反映情况,但事先最好是通过录音或其他方式取得你与公司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这样也便于今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

请问,陈律师,像我这种情况胜算的机率大吗?我除了你说的这些,还要准备些别的什么吗?还有,我一打电话给老板,他说得没两句话就挂了。我都来不及录音,我又该怎么办呢?

回答:

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你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才能申请劳动仲裁。至于取证的方式,只要不违法,都是可行的。

回复时间: 2012-02-18 17:04
可以的
追问:

请问,陶律师,我应该准备些什么才能去告他呢?

回答:

准备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2-18 18:36
可去劳动监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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