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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离职问题

四川-成都 08-26 13:21  悬赏 0  发布者:610985……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属于医疗行业,现在有一名医生的离职问题。本月14日收到离职申请书,我们按正常程说在收到申请30日之内招到人可以协商提前离开,但是没招到必须得干满30天之后办理了离职手续才能走。15日早上主管让他做事,他不做,双方争吵起来,在争吵过程中主管说了句不做就走。他就一直抓到这句话不放,下午就自己走了,什么都没交接。之后人事部有打电话跟其本人沟通,让她回来上班按正常程序走,但是他坚决不回来,说主管让他走的。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按自动离职处理呢还是按旷工处理呢
还有这个涉及到他本月还有15天的工资和风险金的退还问题
风险金是约定的用于离职后一年之内他的病人出现返工费或者医疗问题他应该承担的部分;这个是每个月从工资中扣的,是否需要退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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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6 13:34
你好,可以按照自离处理,发放其工作期间的工资即可,离开后,就不需要发放了。风险金要退还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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