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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问题

福建-莆田 08-31 16:18  悬赏 10  发布者:淡水无痕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想跟您咨询:我在一家工程检测公司上班,因某些原因提出辞职,按公司的规定,需提前一个月提出,我已经于2016年7月25日提交辞职信,其中也一直跟公司领导强调最多工作到8月31日,但是公司领导却以目前没人接手我的工作为理由拖着。然后就是我的证件已经注册到公司,这个是我本人进公司之前考的证件,我提出人走的时候证件要从公司注销,公司领导回复是如果公司证件充足的前提下,证件可以注销,但是公司证件缺少,我的证件不能注销。所以我想请问,目前我的这种情况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吗?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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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31 17:27
劳动纠纷,一般是先劳动仲裁后诉讼。若是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先向劳动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当然,在协商期间,建议你先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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