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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公司是否合理

山东-济南 02-26 19:07  悬赏 0  发布者:w秋雨独步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女儿今年17周岁了,职专毕业后到了一家私人企业做导购,干了两个月后,因家庭原因辞职,按他们公司的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但事出有因,他们说工资只按暑假工4百块钱来给,一共干了一个月零13天,但是只给四百块钱,请问,这合理吗?不合理的话,我们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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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6 19:08
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2-26 21:01
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让女儿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另外,如果单位没和你女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要求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的工资加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2-27 09:49
你好,工资太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2-27 13:16
你好,单位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建议你可以走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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