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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民银行县支行在编人员,服务期未满,请问如何辞职?辞职适用什么法律?

新疆-乌鲁木齐 02-26 21:46  悬赏 10  发布者:terrac…… 给我留言  回答:(3)
各位律师好:
    我是人民银行西北地区一个县支行的职工,入职时和地市中支签订了5年服务协议,现在服务期未满,但感觉不太理想,想辞职。
    我已经向工作的县支行递了辞职报告,并且县支行也上报了地市中支,领导就给我说等地市中支和大区分行批准之后我才能走,否则给我记开除。
    如果辞职遇到阻碍或推诿,我能不能申请仲裁?人民银行是否适用《劳动法》?我是应该在县支行所在地申请仲裁?还是要到地市中支所在地申请仲裁?
    备注:人民银行是垂管单位,总行是公务员编制,但分支机构均为行员制,并且《行员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和《劳动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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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6 22:00
你好,只要提前30天申请是按程序辞职。2适用劳动法,可以申请仲裁。3、应当在县所在地,4、劳动法是上位法。
回复时间: 2012-02-27 22:5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2-27 22:55
人民银行应该是行政部门,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建议在当地找律师面谈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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