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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问题咨询

浙江-宁波 03-09 10:09  悬赏 0  发布者:light_…… 给我留言  回答:(4)
近日我出大部分首付在市区购房一处,(因为之前我卖掉房子买的这个新房,所以属于二套房),所以名字计划写我儿子的名字首套购房。因为新婚姻法出来了,我怕儿子单纯,以后结婚后啥都听老婆的,把房子给卖了,毕竟倾注了我一生积蓄,所以我想在他结婚前做一公证:证明房子是我出资购买,赠给我儿子的。但是此房不允许他随意买卖·抵押,房证加名,处置房子前须经我同意,需先还清我所有的购房费用。。 此份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他以后处置房产都须我同意吗?这样能保证我的财产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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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09 10:11
直接写你儿子名字,然后做抵押登记给你好了。
回复时间: 2012-03-09 10:12
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3-09 13:12
公证有效的。但这份协议是内部协议,如果他以后卖给善意第三人,优先保护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2-03-09 13:55
公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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