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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还能主张其他权利吗

北京-海淀区 03-09 10:17  悬赏 0  发布者:zhouke…… 给我留言  回答:(13)
2011年1月16日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议合同的协议,内容明确1月16日起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补偿我四个月公司,即两万元整,我需在2月15日前办理好交接手续,补偿金将在交接手续办理完当日支付.另外还约定我不能再使用公司的相关文字等内容,如果违反如何赔偿的条款.现在我想知道:
1、公司一直都是单双休,就是隔周的周六就要上班5小时,制度上有说明,说平时周六上班的时间在春节期间可享受5天左右的带薪假,但我没有享有,我是否可以主张这份权利,如果主张较好?
2、入职时的适用期的两个月未上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交?
3、社保在试用期满后由于我原单位欠费所以有一年未交,是否可以主张补交?现在公司的意思是不是他们的原因,所以他们不愿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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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09 10:17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3-09 10:18
1,可以主张权利
我的补充: 2012-03-09 10:20
你周六上班属于加班,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2,试用期单位也应当为你缴纳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
监察大队举报。

3,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3-09 10:23
您好,社保必须自入职之日起按时足额缴纳,辞职时所欠社保可以要求补缴或折现。如果您一周工作超过40小时,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加班费用。
回复时间: 2012-03-09 10:27
有加班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加班工资,没有缴纳社保费用的情况下,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补缴社保费用.
回复时间: 2012-03-09 10:49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回复时间: 2012-03-09 10:50
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2-03-09 11:06
可以要求补保险
回复时间: 2012-03-09 11:15
不知道你协议上是什么内容,一般来说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3-09 11:16
您好!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2-03-09 11:57
你好,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3-09 12:59
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2-03-09 13:05
可以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3-0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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