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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问题(8月25日递交辞职信,中途加工资同意不离职,9月18日给领导说还是辞职走人,请问是否可以

海南 09-19 08:48  悬赏 25  发布者:xmc03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8月25日辞职,递交了辞职信,也通过QQ邮箱发了一份电子版辞职信给公司领导,9月1日领导找我谈说给我加工资,我心里还是想辞职走人的,领导让我想一想在给他回复,9月5日回复给领导说那就不不走了,9月18日又想不做想走人了,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再次递交辞职信,从递交辞职信日起30日才能走人?还是按我第一次8月25日递交的辞职信为准,9月19日在给领导说一下还是想辞职走人,是否是到9月25日后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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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9 08:48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部门投诉。
  • [海南-三亚]
  • 王竹律师 VIP
  • 电话:15109839552
  • 6066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19 09:49
从9月十九开始起算..
回复时间: 2016-09-19 09:03
从9月19日重新提出辞职
回复时间: 2016-09-19 09:07
辞职是可以的,提前30日是指给双方办理人事交接的时间。具体要看你们之间的交接程序来处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6-09-19 09:17
你好,需要重新提交辞职信
回复时间: 2016-09-19 09:22
从9月19日重新提出辞职
回复时间: 2016-09-19 10:16
需要重新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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