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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因为某事得罪科主任,结果被单位待岗

 09-25 14:08  悬赏 5  发布者:cfdhvv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10)
您好!我是某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的外科的正式在编的职工,院长曾经说过“科主任如果觉得自己科里某个职工不服管,或者不想要某个职工”,可以将他(她)交出去,待岗!”结果我因为某事得罪了外科主任,被外科主任交出,待岗!现在不能上班,只能待在家里,还被停发了所有奖金(工资照发,并未开除),请问科主任和院长的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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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9月25日 16时59分
1事业单位应当与其正式在编职工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聘用的岗位、时间、薪酬待遇等。
3医院不应违反上述聘用合同单方面变更职工岗位、待遇等,遇确需变更的应当与职工充分协商解决。
4针对你的问题,可以进一步搜集证据,向你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人事争议仲裁。
我的补充: 2016-09-25 17:02
当然,也可以向医院的上一级主管卫生机构投诉举报上述违法违规情况。你属于事业编,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纠纷,不适用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而是应当向当地人事局的监察科投诉举报。
我的补充: 2016-09-25 17:04
有其他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我的补充: 2016-09-25 17:13
年度考核应有客观公证的考核标准与评定方式,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同样可以通过人事争议途径投诉举报解决,如果存在人为恶意评定等因素,可以向当地纪律检查部门投诉反映。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5 14:10
违法,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9-25 14:12
这是可以向上级主管投诉的
追问:

可是,如果投诉了,院长会不会今后随意以“年度考核总是不合格”为由,将我开除?

回复时间: 2016-09-25 14:48
你好!
1、医生分为编制内医生和编制外医生,编制内的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编制外的适用劳动法。
2、你属于编制内医生,单位非因法定事由不能随意解聘,如你旷工连续15个工作日、|年内累计3O个或者考核不合格经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单位可以解聘。但也要提前3O曰通知。
3、如没有上述情况,单位解聘违法,你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4、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协商。建议你和领导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载。申请裁可能会被穿小鞋,考核不让你合格,调岗后以你不胜任解聘。
回复时间: 2016-09-25 14:55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9-25 15:13
科主任和院长的做法违法,你可以投诉或者仲裁维权。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9-25 16:36
如果你没有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工作制度,单位这么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有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责令单位纠正。
追问:

我只是因为生活中的私事得罪了科主任,并没有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因为各科室都被科主任承包了,所以科主任想不要谁院长都同意,这合法吗?

回复时间: 2016-09-25 18:08
1、肯定是违法的、不合理的;2、你要是不怕彻底得罪领导,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安排工作”,肯定胜诉的。3、我认为你应该找主任或者领导,承认错误(没有也是有啊)沟通感情,会给你安排工作的。4、如果你是该院的“一把刀”我建议你走人。
回复时间: 2016-09-25 19:31
当然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亦可以找中间人说和,要求安排工作。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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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9-25 20:34
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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