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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需要交纳房屋租赁税

 09-28 19:12  悬赏 0  发布者:ccp32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洛阳 回答:(1)
我于14年8月通过当地报纸获得房产消息(政府孵化器项目,住宅楼其中一个单元,以后可以自住):1、老带新优惠3000(订金交了以后未予兑现);2、5年包租稳定收益,销售员有出示不同面积房屋对应的固定收益,并且现在还在售房部外打有广告。  12月与开发商签的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不用交税,不得不签订合同。部分业主作为第一批已于15年底返还租金,并且没有扣除租赁税。而我们一部分人直到16年6月才得到租金(本应12月返还的),并且直接扣除我们约9%的税金。合同上对税方面没有约定,但有要求业主提供发票的条款,并且通篇都是对业主的权力限制。现在的情况是:签合同时开发商说不扣税的录音已损坏,区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但税不予返还,并且以后四年还要扣,能否以欺诈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求返还已扣税金及不能扣除以后4年的税金或者收回房屋由我们自己使用?合同上写的是不能收回,但他们欺诈在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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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南-郑州]
  • 单义律师
  • 电话:15303843110
  • 829898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9月29日 10时09分
你好,录音证据已经损坏,没有证据法院不会支持你们的主张的
追问:

你好,目前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没有再上诉的必要了?报纸上的老带新优惠没有兑现、当时售房部给的收益计算表以及第一批业主全额返还而我们这批扣税这些是不是不能作为不扣税的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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