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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经济补偿与加班费

 03-28 09:39  悬赏 5  发布者:CATHY曹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4)
我于06年3月份进了这家玩具厂,现在工厂正在注销当中,我与工厂签的合同是到2014年到期的,我想问下我是否可以主张要经济补偿金及2倍赔偿金?(因为已经向劳动部门投诉过了,工厂不愿支付一分钱).如果申请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另外,我还想主张追讨加班费,因为我周一到周五每晚都有加2个小时,周六8小时,一个月下来超时72小时.但发放的工资条上只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三项.劳动合同签的是每小时5.29,工作时间是五天,8小时,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没有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要到加班费吗?可以要多少?(我每月的工资减去社保后拿到手的是2640元)如果我申请仲裁可以要加付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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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1时16分
可以要求加班费工厂已经注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按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求经济补偿金。
追问:

那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能算进去吗?

回答:

能计算到里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8 10:09
工厂注销结算,你作为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加班费能否主张,要看双方对工资的约定以及你工资数额而定。
追问:

我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1月4日签的,约定的是计时工资5.29元/小时,但是实际发放工资的时候,没有显示工作时间,只有基本工资1660+绩效奖金1040+全勤奖50-社保113.9=2640.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的话,不是应该按我的实际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吗?那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了是应该按照我的实际工资作为基数吗?

回复时间: 2012-03-28 15:36
如果工厂注销是可以要经济补偿的.
如果折算你的工作时间不低与最低工资的话就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用,如果不低于则需要支付.
回复时间: 2012-03-28 22:56
若与工厂协商不成,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具体事项可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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