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环卫工人工作时间出事能算工伤么

湖北-十堰 10-08 08:09  悬赏 0  发布者:xiaxia…… 给我留言  回答:(10)
环卫工人不在工作路段被车撞成重伤能算工伤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08 08:10
这是应该算是工伤的
追问:

工作者已经63岁,而且替工一年多,还能算工伤么

回复时间: 2016-10-08 09:21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工作的事情受伤是工伤。
追问:

不是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

回答:

为了工作的事情,可以为工伤。

追问:

工作者已经63岁,而且替工一年多,还能算工伤么

回答:

以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索赔。

回复时间: 2016-10-08 08:11
要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或者工作场所的延伸等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追问:

是在工作时间,工作路段附近,捡垃圾

回答:

捡垃圾如是工作行为,应该认定为工伤。

追问:

工作者已经63岁,而且替工一年多,还能算工伤么

回答:

超过退休年龄,一般不能认定。

追问:

是农民工

回答: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如果单位给交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不能认定为工伤。

追问:

算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为何不算工伤?

回答:

有法律规定,不是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属于劳务关系。

追问:

那工作单位有没有相应的责任?

回答: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6-10-08 09:36
您好!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是可以算作工伤的。
追问:

工作者已经63岁,而且替工一年多,还能算工伤么

回答:

退休的人很难算工伤。

回复时间: 2016-10-08 09:45
您好,可以的,是怎么受伤的呢?发生交通事故了吗?
追问:

是的,交通事故

回复时间: 2016-10-08 09:54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您看,是否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在上下班途中或上班期间?
追问:

次要责任,上班期间

回复时间: 2016-10-08 10:01
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受伤的属于工伤,除了工伤赔偿以外还可以要求交通肇事者承担赔偿。您可以给我来电说明一下详细情况,我好帮您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
追问:

无人接听 打不通

回复时间: 2016-10-08 10:23
如果不是主要责任和其他意外情况,是工伤。
追问:

工作者已经63岁,而且替工一年多,还能算工伤么

回答:

退休的人不算工伤了。

回复时间: 2016-10-08 11:38
1、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该判定为工伤,需要排除员工有醉酒、吸毒等行为。具体结果需要以劳动部门下达的工伤认定书来决定。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回复时间: 2016-10-08 13:38
你好,如果在工作时,被车撞伤,同时构成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同时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二份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南宁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河南周口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北京东城区
四川成都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5697
广西 柳州
人气:709262
广西 南宁
人气:211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