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韩委志  
该问题已关闭

离职7个月后原公司来找追究我原先的责任合法嘛?

上海-浦东新区 11-11 09:59  悬赏 20  发布者:xingy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今年4月与原公司解除合同,现在11月又接到他们电话,追究我的责任,请问合法吗??、、、、、 
事情是这样:原公司于07年购买一批泳具,当时是我签收的,单子上也有我的签名,由于当时情况比较混乱,东西就放在仓库里了,仓库没有任何人员管理及进出货的登记手续。现在东西丢失,原公司以我没做交接为由追究我的责任,现在距我离职已经长达7个月了,请问他们此举合法嘛?????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问题补充:
若我有责任,该承担什么用的责任,另外泳品价值3000块左右,能否立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11 10:07
1 七个月的时间不是抗辩的理由,如果你的工作有疏漏之处,两年之内都可以
回复时间: 2008-11-20 16:36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黑龙江黑河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53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6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7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