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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

吉林-白山 02-23 10:41  悬赏 0  发布者:风在吹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单位工作了一个半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昨天单位要求签订一份:“短期用工协议”,里面有一条是:甲方负责培训乙方技术知识,乙方须缴纳技术培训费1000元,如乙方在两年内工作有始有终,表现良好,甲方返还乙方所缴纳的技术培训费,两年内如乙方中途辞职,甲方不负责返还技术培训费。    昨天也没仔细看清,就签字了,现在仔细看,发现不合理,如现在辞职,这份“短期用工协议”是否有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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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3 10:45
这属于变相的一种收取职工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你不用缴纳,即使签字也无效。
回复时间: 2010-02-23 10:50
是无效的,可要求退回押金
回复时间: 2010-02-23 11:09
甲方负责培训乙方技术知识,乙方须缴纳技术培训费1000元。如果只是企业的内部培训,这种收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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