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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逾期4年催贷,并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是否违法

云南-怒江 10-17 14:37  悬赏 20  发布者:华龙11 给我留言  回答:(10)
2009年到期,银行催收逾期2年,第三年2012才来催,并且让偏瘫患者按手印,这样有效么?还有第二点(早期贷款为5万本金,贷款时间为2001年-2002。到期后银行因为逾期4年,到2006年找到当事人把3万利息滚入5w本金里,2006让当事人从新签订了一份8万元的(本金贷款)协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此证里面有效日期为2001-2002(性质划拨地),此贷款抵押协议是否无效.
问题补充:
2002年《 土地他项权证》(已过期4年),银行用来在2006年的合同中签订抵押,至今2016 疑银行遗失《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 原件,且不知我们抵押物在什么位置,就连几平米的土地都不清楚,目前紧有个02年过期的 权证复印件,上面无任何土地标识。银行这种行为,我们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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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0-17 17:01
如果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确认行为无效。
回复时间: 2016-10-17 15:2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对于偏瘫患者,如果意识清楚,不是属于精神病患者的,其签字按手印都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如果要以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必须经过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
   再次,目前仍然存在很多违法违规操作,原则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不能进行抵押的。建议您跟银行沟通解决。
追问:

按照法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的规定.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此证:有效日期为2001-2002(性质划拨地)银行从新签订的合同贷款时间为 2006年的-2009年。此证抵押日期已经失效,贷款有效但此抵押物是否失效?

回答: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将担保物权的期间区分为存续期间和行使期间。就存续期间而言,基于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或登记机关不能规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就行使期间而言,《担保法司法解释》与《物权法》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因此,作为抵押权人,必须在主债权诉讼时间期间行使抵押权,不行使的,法院不予保护。
如果满意,还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2002年《 土地他项权证》(已过期4年),银行用来在2006年的合同中签订抵押,至今2016 疑银行遗失《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 原件,且不知我们抵押物在什么位置,就连几平米的土地都不清楚,目前紧有个02年过期的 权证复印件,上面无任何土地标识。银行这种行为,我们如何维权

回答:

您好,如果已经过了主张抵押权期限,您可以以此抗辩,主张对抵押物不能进行拍卖及获得优先受偿权。

回复时间: 2016-10-17 16:45
1、只要是由行为能力的人,签字按手印的合同都有效力;2、到期后银行因为逾期4年,到2006年找到当事人把3万利息滚入5w本金里,2006让当事人从新签订了一份8万元的(本金贷款)协议,只要不是胁迫违法的,就有法律效力。3、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此证里面有效日期为2001-2002(性质划拨地),此贷款抵押协议是否无效.?肯定有效,但是如果抵押约定由期限的也有效,抵押到期使用权人可以到登记机关取消抵押权证。
追问:

按照法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的规定.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此证:有效日期为2001-2002(性质划拨地)银行从新签订的合同贷款时间为 2006年的-2009年。此证抵押日期已经失效,贷款有效但此抵押物是否失效?

回复时间: 2016-10-17 18:21
对于偏瘫患者,如果意识清楚,不是属于精神病患者的,其签字按手印都是合法有效的。
追问:

按照法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的规定.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此证:有效日期为2001-2002(性质划拨地)银行从新签订的合同贷款时间为 2006年的-2009年。此证抵押日期已经失效,贷款有效但此抵押物是否失效?

回复时间: 2016-10-17 18:41
偏瘫患者与精神病患者不同,一般情况下偏瘫患者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有效。
追问:

按照法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的规定.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此证:有效日期为2001-2002(性质划拨地)银行从新签订的合同贷款时间为 2006年的-2009年。此证抵押日期已经失效,贷款有效但此抵押物是否失效?

回复时间: 2016-10-17 19:21
一般认定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6-10-18 09:39
意识清楚,也不是精神病患者的,其签字按手印合法有效。
追问:

2002年《 土地他项权证》(已过期4年),银行用来在2006年的合同中签订抵押,至今2016 疑银行遗失《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 原件,且不知我们抵押物在什么位置,就连几平米的土地都不清楚,目前紧有个02年过期的 权证复印件,上面无任何土地标识。银行这种行为,我们如何维权

回复时间: 2016-10-18 10:42
您好。

第一,偏瘫患者如果不存在失去意识或者精神疾病的情形,即完全行为能力人,那么让其按手印,其本人同意,应当被认定为是有效的。

第二,划拨地抵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转让、出租、抵押:
   (一)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 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 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 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您办理的抵押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这个抵押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就无效。

第三,银行的做法确实不够规范,但是其在整个过程中并不存在明显违法的行为,利息计入本金我理解当事人最终也同意了,所以银行应该不会直接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以上,供参考,如果其它问题,可追问,望采纳,谢谢。
追问:

按照法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的规定.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此证:有效日期为2001-2002(性质划拨地)银行从新签订的合同贷款时间为 2006年的-2009年。此证抵押日期已经失效,贷款有效但此抵押物是否失效?

回答:

您说的有效日期为2001-2002,是指抵押登记的有效期,还是此证书的有效期?如果是此证书的有效期,那么此抵押物确实已经失效,但是贷款是有效的。

追问:

2002年《 土地他项权证》(已过期4年),银行用来在2006年的合同中签订抵押,至今2016 疑银行遗失《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 原件,且不知我们抵押物在什么位置,就连几平米的土地都不清楚,目前紧有个02年过期的 权证复印件,上面无任何土地标识。银行这种行为,我们如何维权

回答:

您好,银行的操作确有不当,建议向银行主管单位反映情况。但是即便抵押无法保证收回贷款,但是贷款合同本身还是有效的。就像是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用一辆已经报废的车作抵押,但是出借人并不知情,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在款项到期后仍需还款,只是抵押的约定最终无法履行而已。

回复时间: 2016-10-18 18:59
你提出的问题包括:1.逾期2年、4年催收欠款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2.偏瘫患者是否属于无行为能力人?3.土地使用权抵押逾期后是否具备担保效力?4.利息计入本金是否违法?
……案情细节陈述不明,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代理事宜?
追问:

按照法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的规定.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此证:有效日期为2001-2002(性质划拨地)银行从新签订的合同贷款时间为 2006年的-2009年。此证抵押日期已经失效,贷款有效但此抵押物是否失效?

回复时间: 2016-10-21 23:25
按手印是有效的,按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期限的约定是无效的,也就是除非你还款,抵押权是一直存在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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