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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一个月却被要求打3%个人所得税和5.6%营业税

广东-广州 04-08 18:19  悬赏 0  发布者:drink_……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在3月份到依家公司实习,当时对方说明本人在此工作一个月左右,薪酬是800,本人亦同意了。但我们两方之间什么协议、合同都没有签,到了工作完成当天,公司职员对我说我的800元是当劳务费要打税,打3%个人所得税和5.6%营业税,我想问这个是否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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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08 19:50
不需交营业税
回复时间: 2012-04-09 09:04
无需交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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