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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干活佣人突发心脏病医院没抢救过来死了,雇主应付多大责任?

 04-11 16:29  悬赏 25  发布者:shanla……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2)
雇人干活佣人突发心脏病医院没抢救过来死了,雇主应付多大责任?事前雇主不知道佣人有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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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11日 16时31分
雇主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1 16:3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雇员亲属可以向雇主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赔偿金额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计算: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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